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11日至2007年4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副高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正高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6.招聘岗位要求考生毕业年限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7.法律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岗位要求:
1.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新闻与传播、学科教学(语文)专业。
2.具有教师系列、研究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
3.具有教师系列、研究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放宽至50周岁。
福利待遇:
1.省直事业单位正式编制。
2.学校提供最高40万元安家费(税后)。
3.同时按现行政策享受校内高层次人才奖励绩效,目前标准为2000元/月。
4.科研资助经费:自然科学类最高15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最高7万元。
5.配偶工作:如配偶不在本市工作(或无工作),在符合学校岗位需求情况下可酌情解决其配偶工作。
6.行政职务:引进人才在原工作单位有行政职务的,可根据学校空岗情况聘任,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