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 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
3. 本科学历需为普通高等教育并取得学士学位,本科、硕士、博士阶段至少两学段所学专业与招聘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4. 博士后、博士研究生需要年龄在40周岁以下(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原则上45周岁以下),高端人才不受年龄限制,双一流、985、211院校优先。
福利待遇:
1.学科带头人:
(1)住房补贴:免费提供面积150㎡左右的校内住房一套;或者校外购房补贴100万元/人(税前)。(原则上在校内没有房源时方可校外购房)
(2)安家费:50-80万元(税前)。安家费第一年支付一半,其余款项分5年支付完毕。
(3)科研启动费:工科、医科:30-50万元,理科、文科:20-40万元。
(4)博士津贴:4000元/月(按学校考核政策发放)
2.A类:
(1)住房补贴:免费提供面积100㎡左右的学校多层集资房一套;或者校外购房补贴40万元/人(税前)。(原则上在校内没有房源时方可校外购房)、
(2)安家费:20-40万元(税前)。安家费第一年支付一半,其余款项在5年内支付完毕。
(3)科研启动费:工科、医科:30-50万元,理科、文科:20-40万元。
(4)博士津贴:4000元/月(按学校考核政策发放)
3.B类:
(1)住房补贴:20万元/人(税前)
(2)安家费:10-30万元(税前),安家费第一年支付一半,其余款项在5年内支付完毕。
(3)科研启动费:工科、医科:30-50万元,理科、文科:20-40万元。
(4)博士津贴:4000元/月(按学校考核政策发放)
4.C类:
(1)住房补贴:0-20万元/人(税前)
(2)国内博士研究生:安家费5-25万元(税前),安家费第一年支付一半,其余款项在5年内支付完毕;科研启动费5-20万元;博士津贴4000元/月(按学校考核政策发放)。
国(境)外博士研究生:按任务完成情况享受相关待遇;博士津贴4000元/月(首聘期内博士津贴预发部分暂缓发放,待博士考核通过后,博士津贴一次性发放)。
5.师资博士后:
在站期间,不纳入编制管理,执行年薪制,20-25万元/人/年(税前),租房补贴1000元/月,学校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社保等,享受学校相关福利待遇。
国(境)外博士补充条件:
1.学校结合国(境)外高校博士毕业生代表性成果和学校综合排名等因素,确定引进类别,原则上A类及以上层次的国(境)外博士高校需在当年QS前200名以内,B类的国(境)外博士高校需在当年QS前400名以内。
2.取得国(境)外博士学历学位的,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补充说明:
1.C类及以上层次的博士研究生服务期为10年,首聘期4年(含试用期1年)。聘期内接受学校博士考核管理,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者,博士津贴4000元/月(按学校有关政策执行)。签订协议前需要经过政审、考察、调档等环节。
2.夫妻双方均为高层次人才的,就高享受一套相应的住房(补贴),同时,另一人住房补贴按标准减半发放。
3.B类及以上层次的博士研究生按学校政策享受高一级职称的校内绩效待遇,享受期限为5年,5年后按照实际职称聘用,享受对应工资待遇。
4.高层次人才业绩成果特别突出,但相应业绩条件未涵盖或涵盖不全的,由人事、科研、相关学院等进行认定,待遇可一人一议。
5.学术带头人、A类博士配偶是硕士研究生学历(双证),学校按人事代理校内安排工作;
B类博士配偶是硕士研究生学历(双证)需要学校人事代理安排工作的,原则上可一人一议。
6.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小学、初中)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