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博士学位;
3.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4.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5.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6.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回国(来华)工作不超过1年。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岗位及待遇:
1.聘任岗位:研究员四级及以上,博士生导师;
2.薪酬待遇:年薪不低于80万元;
3.科研经费:提供科研经费800万元;
4.生活(安家)补贴:提供生活(安家)补贴300万元,另可享受地方各级人才项目补贴,获批后最高可至500万元;
5.研究生指标:每年招生指标不少于2个;
6.住宿条件:提供单位两室一厅人才公寓居住,免租金5年;
7.其它事项:优先推荐申请各类人才计划,提供办公场所和实验用房,协助解决配偶就业、子女就学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