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思想品德良好,学术道德规范。
2. 具有本专业、岗位所需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相应的学术造诣,能胜任教学工作、承担科研任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4.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5.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认可的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
6.符合兰州理工大学2025年“红柳青年人才”引进岗位列表具体要求。国(境)外学历相近专业、国内高校自设专业、研究方向符合学校学科发展需要的优秀博士均可报名。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甘肃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薪酬待遇:
1.青年拔尖人才待遇:
青年拔尖人才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博士)及校内绩效津贴(按校级特设岗位红柳特殊教授标准执行),并享有学校福利。正式入职后一次性发放相应额度安家费,提供90㎡学校最终房源1套,职称直接聘为教授(学校聘任)。
2.青年创新人才待遇:
青年创新人才享受事业单位博士工资待遇及校内绩效津贴(按高标准执行),并享有学校福利,科研启动经费按层次提供相应额度。根据甘肃省《“物质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可申请甘肃省配套安家补贴(免税)。学校安家费分两项发放:正式入职后一次性发放相应额度安家费,再按月发放安家补贴(税前),发放期限不超过5年,职称直接聘为副教授(学校聘任)。
3.青年博士人才待遇:
青年博士人才第一层次享受事业单位博士工资待遇及校内绩效津贴(按高标准执行),并享有学校福利,科研启动经费按层次提供相应额度。学校安家费分两项发放:正式入职后一次性发放相应额度安家费,再按月发放安家补贴(税前),发放期限不超过5年,两年后定职。第二层次享受事业单位博士工资待遇及校内绩效津贴(按高标准执行),并享有学校福利,其他具体待遇需参照学校政策执行。
其他条件:
1.招聘专业:管理学、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