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思想政治教育、党内法规、民商法学、法治教育研究。
招收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符合国家政策的,可予以适当放宽;
3.已获得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4.具有良好的科研潜力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对科研事业怀有高度热情;
5.符合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站条件 。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或相关学科(例如:法学、教育学、经济学)博士学位,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本、硕、博有任一阶段为法学(公法、私法均可)或经济学学科背景者优先考虑 。
支持政策:
1.工资福利:提供具有竞争力的校发工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另可按政策叠加享受国家、省市项目资助或人才补贴;
2.住房:提供校内博士后公寓(临近幼儿园、超市等)或租房补贴;
3.子女:享受幼儿园至初中优质教育服务;
4.国际交流:支持博士后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研究;
5.职业发展:在站期间可提前申请教职、申报人才项目;
6.其他:享受教职工年度医疗体检、工会福利等。
岗位职责:
1.从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法治教育、党内法规、思想政治教育等方向的研究 ,配合合作导师相关科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