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卫生健康事业,恪守医生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意识。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应聘者需具备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及技能,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5.年龄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职称的,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从海外(境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本科阶段需为全日制本科,且博士研究生需毕业于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排名前500的大学,或所学专业在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学科排名前100,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以ARWU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THE世界大学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
7.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证明材料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8.学位为口腔医学(牙周病学方向)、口腔临床医学(牙周病学方向)的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