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专业需求: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音乐学)
2. 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3. 招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具体岗位和学科专业等要求见附件,国(境)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和专业博士,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4. 具有岗位所需的学科理论素养和相应的学术造诣,能够胜任本科生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5. 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6. 应聘人员须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 应聘辅导员岗位者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