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条件:
1.获博士学位≤3年,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年龄≤35岁;
2.基础医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放射生物学、生物信息学、分子流行病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毒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挖掘与机器学习方向)等相关专业,具有较强研发能力;
3.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一篇中国科学院二区及以上或者影响因子3分及以上SCI论文;
4.具有敬业精神和较强的研究能力,责任心强,有良好的与人相处和沟通的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岗位待遇:
1.博士后待遇:实行年薪制,单位给予年薪税前26.4万元,享受五险一金;依据博士后个人条件,深圳市政府补贴税前36万元起,最高可达60万元;
2.博士后人员进站,可自愿选择落户深圳市。博士后出站留深工作并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者,可申请深圳市博士后出站留深生活补助36万元;
3.出站考核优秀者,我院可优先聘用留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