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有关专业需求:
1.教学科研岗 1:
(1)学科要求:0101哲学、0302 政治学、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7 中共党史党建学、0602 中国史。
(2)其他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硕、博专业一致或相近。
2.教学科研岗 2:
(1)学科要求:0711系统科学、0802机械工程、0823 交通运输工程、0835 软件工程、0804 仪器科学与技术、0808 电气工程、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39 网络空间安全、0854 电子信息、0855 机械、1401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1405 智能科学与技术.
(2)其他要求:硕、博专业一致或相近。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高尚的师德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4.符合学院工作岗位对学术、技能水平的要求(详见岗位需求);
5.承诺在本校工作8年及以上;
6.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有科研成果的可放宽至50周岁;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岗位福利:
1.提供住房安家费60~120万元(双方协定支付方式);
2.学院提供校内住房一套(60㎡),住房管理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3.享受省政府规定的博士研究生800元/月高层次人才津贴;
4.正式聘用后,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20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科研项目经批准立项后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若申请国家、省市科研项目获批,学院将给予配套科研经费支持;
5.按照贵州省相关政策试用期(三个月)满后享受三年副教授级别的工资福利待遇,三年后恢复实际职称级别工资福利待遇;
6.配偶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并且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力争解决编制问题,配偶为本科及以下学历的通过编制外聘用方式安排工作,若高层次人才离职,人才配偶须随其同时离职;
7.提供博士工作室。
引进属紧缺、急需学科以及学术水平造诣高的博士,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确定其它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