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风;
2.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3.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且非设站单位同一一级学科的博士。国(境)外学历需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符合流动站设定的招收条件。
福利待遇:
1.师资博士后期满如期出站且达到留校条件的,可申请转为长聘,按副研究员聘任,纳入学校常轨管理。如期出站但未达到留校条件的,续聘3年,按骨干人才第三层次管理与考核;
2.普通博士后、师资博士后均享受年薪及科研启动经费,师资博士后另享受骨干人才第三层次相应的安家购房补贴。合作导师视情况追加配套费用。学校根据属地政策另行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博士后在站期间,可申请特任副研究员、特任研究员学术头衔,入住学校博士后公寓或周转房。学校提供快速出成果的科研工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