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6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6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1)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
(2)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5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福利待遇:
1.综合薪酬不低于80万元/年,上岗“求索人才”岗位,聘期目标任务外超额完成的成果可享受学科奖励性绩效。
2.提供安家费不低于150万元,提供过渡房或享受租房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养老、医疗等相关福利待遇;
3.提供300-6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按照人才项目入选情况和工作实际分别由国家、学校、地方提供,加持人才事业发展,按照建设方案,学校审议通过后分年度实施;
4.绿色通道直接认定正高职称;认定博导资格,提供研究生招收的倾斜政策;
5.优先支持组建团队,在团队人员配备、招收等方面给予支持;
6.享受地方属地人才补助及人才公寓、落户、医疗、安居保障等政策,协助解决子女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