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学术造诣精深,在本学科研究领域处于世界科技前沿,已取得重大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能够引领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群进入国际一流学科行列且人才培养卓有成效的杰出人才,满足江西省级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A类人才条件。
年龄要求:
1.第一类、第二类高层次人才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2.第三类学科带头人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3.第四类学术骨干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4.第五类优秀博士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
5.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博士后(进站)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7周岁;
6.特殊情况需经学校审议同意后执行
福利待遇:
1.第一类杰出人才年薪不低于150万元(税前);
2.根据《江西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服务保障办法(试行)》(赣才字〔2024〕4号)规定,配偶符合上级部门上编条件的,学校办理人事关系调入和上编手续,其他人才配偶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的,根据专业特点及岗位需求,学校安排工作岗位(现为全额拨款事业编或公务员身份的配偶办理入编或人事代理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