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 负责教授相应专业课程;
2. 负责完成专业课程相应教学资料的准备;
3. 积极参与科研、教改、竞赛、专业建设工作;
4.负责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活动,并根据教学效果及时进行调整和反思;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要求:
1.博士学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相关专业;
2.具有副教授或行业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及以上职称的优先;
3.具有高校教师或行业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的优先;
4.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有省级以上人才称号或荣誉,省级及以上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放宽到5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