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申请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较大的科研发展潜力。
2.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含35岁),身体健康。
3.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得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4.A岗:在IF≥20且分区1区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过科研论著1篇,或者在IF≥10且分区1区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过科研论著2篇;B岗:在IF≥7且分区2区及以上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过科研论著1篇,或者在IF≥5且分区3区及以上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过科研论著2篇;C岗:在IF>3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过科研论著1篇。(以上作者身份均要求为独立第一作者或共一排一,分区均为要求为独立第一作者或共一排一,分区均为中科院分区,条件优秀者可一事一议)。
5.人事关系与档案须转到我院管理。
6.允许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从事临床医学博士后研究工作。
博士后待遇
1.全职博士后在站期内,实行年薪制,根据岗位分为A岗:55万/年,B岗:40万/年,C岗:30万/年。A、B岗为3年期,C岗为2年期。站中可申请岗位及待遇调整。最高年薪可达103万/年。享受与职工同等的高水平科技成果奖励。
2.医院提供科研启动金:A岗60万,B岗:20万,C岗:10万。
3.博士后在站期内,提供1套博士后公寓拎包入住或2000元/月的标准住房补贴。
4.博士后在站期间,满足相关条件可申请站中进编。
5.可参照相关规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6.博士后在站期间申报或直聘医院“宽仁英才”项目,入选后可获得10-25万元科研经费以及500-1000元/月的人才津贴。
7.博士后出站留院后,可申请医院人才培优项目入选后可享受不低于300万元的经费资助。
叠加项目资助
获批各类博士后资助项目者,除享受基础年薪外,叠加享受上级部门项目资助经费,医院另外叠加资助最高20万/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项目:
1.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即国家”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28万/年,国家资助2年;科研启动金8万元。
2.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B档:每人18万/年,C档每人12万/年,国家资助2年。
3.重庆市“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重庆市人社局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
4."香江学者计划”。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港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科研补助及往返旅费等
5.“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2万澳门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
6.重庆市博士后国际培养交流计划项目。重庆市人社局资助30万/两年,15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