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 健康医学院专任教师。
2. 从事相关学科领域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基础医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学;护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公共卫生。
招聘条件:
1. 学术骨干或海内外知名高校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后,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一定数量的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标志性成果,极具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
2. 已取得一定数量的研究成果,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海内外高校优秀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后。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 具有副高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正高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
薪酬待遇:
经湖北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