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所引进教师均须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高水平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各层次学历专业与拟聘岗位的学科(专业)具有密切相关性。
2.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已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科研成果突出的优秀博士可放宽至35周岁),引进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引进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3.引进具有博士学位的近 5 年内应具有以下基本科研成果:以第一作者(限排名第一)或第二作者(限导师为第一作者且排名第一)发表SCI/SSCI期刊论文或EI收录中文期刊论文及以上层次论文2篇及以上,或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1 项及以上。按高级职称引进的人才需具有与我校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教师晋升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相应高级职称者相当的科研成果条件。
4.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