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在合作导师指导下相对独立开展科研工作;
2.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发表高质量论文,申请发明专利;
3.积极申报博士后基金及其他各类科研项目;
4.完成团队和研究单元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任职条件:
1.已取得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且未在广东省从事过博士后工作;
2.具有与岗位方向相关的学科专业背景,包括但不限于物理、化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电子信息、计算机、材料、机械、仪器科学与技术等;
3.已取得同行认可的科研成果,具有较好的科研工作基础和学术发展潜力;
4.具有浓厚的学术兴趣、良好的科研素养、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薪酬待遇:
1.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博士后薪酬待遇,并享受年度绩效奖金、横向项目奖励、论文专利奖励等;
2.符合条件者可按政策享受广东省、深圳市博士后相关生活补贴及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政策;
3.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提供人才住房、公租房及博士后公寓等住房支持;
5.享受工会福利、伙食补贴、交通补贴、节日慰问、带薪年休假、年度体检等福利保障;
6.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和科研条件,包括充足的研究经费、前沿实验仪器及国际化学术氛围;
7.协助办理深圳市户口,符合条件者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8.协助解决子女教育相关需求;
9.在站期间可按有关规定参加职称评审,出站留院者可申请相应岗位晋升;
10.鼓励并支持博士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及国家、省、市各类人才项目与科研项目。
注:涉及政府政策性支持部分,以广东省、深圳市最新政策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