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类/专业方向:
政治学类、民族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学历学位要求:
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意识,学风正派,治学严谨;
3.身体健康,符合自治区现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4.学历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本科阶段需为全日制;
5.年龄要求:博士报名者年龄要求 45 周岁以下(1980 年 4 月 1 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名者年龄要求 50 周岁以下(1975 年 4 月 1 日之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从海外(境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需毕业于国际知名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排名前 500 的大学,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际知名世界大学排名以 ARWU 世界大学排名、THE 世界大学排名、U. S. NEWS 世界大学排名为准;
引进待遇:
1.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2.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厚薪酬待遇,除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外,聘期内享受协议薪资(安家费),提供科研启动经费、人才津贴及伙食补助等。欢迎电话垂询。
3.科研保障:根据对应岗位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畅通的岗位发展通道和优质的教学科研环境。同时,视人才的实际科研工作需要,提供办公条件、实验环境和设备支持。
4.职称认定:引进的博士后人员,按照广西有关政策,可申请认定副高级职称。
5.学校提供人才公寓,配套优质中小学教育资源。
6.凡有意向到我校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来学校考察,学校安排住宿,报销一次往返城际交通费。
其他支持政策(可叠加享受):
1.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
如获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每半年认定一批),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
2.入选自治区人才项目政策
如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
3.自治区青苗人才普惠性资助
取得博士学位后首次来(留)桂工作、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与学校签订 5 年以上(含)工作合同、且在桂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才,自治区给予生活补助和科研启动经费。
4.梧州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资助
如入选梧州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还可以享受梧州市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等人才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