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要求博士学历,工作经验不限
2.基础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临床医学
福利待遇:
1.享受生活补贴每年35-45万元(税前,含上级部门拨款),住房补贴每月2000元,"五险一金"按讲师标准(若博士后自身职称高于讲师,标准就高),最多享受3年。
2.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3.支持博士后在站期间参与相关职称评审;研究成果或业绩突出的全职博士后,可按规定申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具有副高级职称资格或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可申报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4.其子女可选择在我校幼儿园、附小入托、入学。
5.支持在站博士后积极申报国家级和省级人才项目。
6.综合博士后进站前业绩和在站期间业绩,优秀者根据学校岗位需要,按照人才引进流程,教学,科研水平经二级单位考核通过后拟优先留校。
7.直属附属医院招收的博士后,待遇参照附属医院博士后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