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条件:
1.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严谨的学风和团队协作精神,无不良诚信和学术不端记录;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2.资格条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海外学历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科研创新能力,学术水平达到我校相关学科的岗位要求和标准。
3.具备以下业绩者优先考虑:曾在国内外知名高校学习或工作;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过国家重大或重点科研项目;在国内外重要期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出版过有较好影响的学术著作;教学能力突出,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教学奖励。
岗位待遇:
1.根据应聘者实际情况,“一人一策”,年薪税前18.75万元起(18.75万元~25万元);学校与全职引进的博士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一金。
2.全职引进的博士教师在职称评聘、项目申报、荣誉推荐等方面,学校将根据其个人情况和在校期间的工作表现优先考虑。
3.学校为全职引进的博士教师提供带薪寒暑假、节日福利、健康体检、免费班车或自驾车补助、用餐补助等,为从外地引进来校者提供周转公寓。
学校为全职引进的博士教师办理人才认定,经沈阳市人社局认定为D类(拔尖)人才的,自动进入“兴沈英才计划”保障体系。
进入“兴沈英才计划”保障体系的全职引进博士教师,享受沈阳市如下待遇:
(1)公寓补贴:D类人才及基础人才租赁人才公寓,享受人才公寓房租补贴政策,补贴上限为D类人才和博士毕业生1200元/人/月,自首次享受补贴月份起36个月为政策享受期。
(2)购房补贴:毕业5年内,在沈就业并首次购房的全职引进博士,可申请领取7万元购房补贴。
(3)生活津贴:在沈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36个月的生活补贴,博士毕业生按基础人才标准,每月2500元。
(4)子女就学:直系子女选择就读公办小学、初中的,根据人才意愿和实际情况,避开学位紧张学校,在生活所在区(县、市)就近统筹安排。
(5)医疗优惠:享受在沈14家定点三甲医院就医绿色通道,人才认定满1年且考核合格,可享受免费年度体检、健康管理服务等项目。
(6)文化旅游:享受沈阳市内国有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免门票待遇。
专业要求:
新闻传播类:网络与新媒体、新闻学、传播学、广告学、数字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