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4.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团结协作,遵纪守法,热爱医院工作,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6.应聘人员年龄:正高级岗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1月以后出生),副高级岗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1月以后出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1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11月以后出生);非应届博士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1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11月以后出生)。7.学历学位要求: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在2026年11月30日前取得规定的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国外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报考人员各阶段学习经历均需取得相应阶段的学历证及学位证。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二)岗位条件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应聘人员还应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1.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证;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3.应具有在知名科研机构、医疗机构、高校或大型企业研发机构等担任教授或相当岗位的任职经历;4.其他条件详见简章。
研究方向:
临床医学一级学科、生物学一级学科、基础医学一级学科、生物医学工程一级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一级学科、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中医学一级学科、中西医结合一级学科、药学一级学科、中药学一级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化学一级学科、海洋科学一级学科、统计学一级学科、心理学一级学科、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特种医学一级学科
福利待遇:
享受上级规定的工资福利及我院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