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所属一级学科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7 中共党史党建
所属二级学科
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30505思想政治教育、030506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中共党史党建二级学科不限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质和道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校本部拟录用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为35岁以下(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后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两所临床医学院拟录用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岁以下(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于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高层次人才,年龄限制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服务期截止时间应在2026年12月31日(含)之前;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校本部拟聘人员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两所临床医学院拟聘人员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反映问题经查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查实后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