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6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6年9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
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6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5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以上要求如与2026年项目指南要求有差,以最新的指南要求为准)
申请说明: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按照项目指南要求,与依托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于有依托单位开通账号以后登录信息系统 ,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的要求用简体中文或英文在线填写申请书,并上传附件等材料。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实行无纸化申请方式,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公正性承诺书等材料至依托单位,由依托单位审核后在线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支持条件:
东华大学诚邀海外英才依托学校申报海外优青(项目)。
1.专业的申报服务:“一对一”指导,业界大咖保驾护航,申报团队全程跟进,贴心服务“无忧申报”。
2.优厚的薪酬待遇: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入选上海市其他人才计划项目、享受额外资助。
3.可靠的发展保障: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提供“励志计划”、"即评即聘"等优秀人才引进政策支持。
4.齐全的配套资源:国家提供100-300万项目资助经费、学校提供相应配套良好的科研平台及实验和办公空间、同层次专家研究生招生名额。
5.完善的服务保障:在符合上海市落户条件下,解决上海户口;子女教育优先享受东华大学附属实验学校九年一贯制优质教育资源;过渡性公寓或协助租赁上海市公租房/人才公寓;每年提供医疗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