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2.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要求,或人事档案在京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3.应聘四级以上教授的要求具有正高级职称、博士生导师资格,独立指导过博士研究生者优先。
4.满足申报岗位的相关要求。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要求。
招聘要求:
1.杰出人才
在工程技术或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取得重大的发明创造或重要研究成果,创造性地解决了关键科学技术问题,或者具有相当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的海内外著名学者。
2.领军人才
学术水平国内领先,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或工程实践问题的研究和攻关,具有带领学科团队协同攻关、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或者具有相当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的海内外专家学者。
3.卓越人才
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有较强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协助学科团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创新发展潜力大;或者具有相当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的海内外专家学者。
4.优秀人才
具有发展潜力,未来三到五年有望冲击第二、三层次的人才,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
福利待遇:
1.杰出人才
聘为学校一级教授,待遇面议。
2.领军人才
聘为学校二级教授,待遇面议。
3.卓越人才
聘为学校三级教授,待遇面议。
4.优秀人才
聘为学校四级教授,待遇面议。
5.说明:
(1)引进人才的年薪为税前,聘任级别、周转住房及薪酬待遇等具体情况均在双方面议协商后,由学校党委常委会最终决定,一事一议。
(2)优先扶持引进人才组建团队,鼓励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自主推荐、选聘、引进团队成员。
(3)欢迎海外优秀人才依托我校申报海外优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