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承担本学科方向的研究与教学工作,牵头或参与专业核心课程体系建设与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
2.指导硕士研究生,协助指导博士研究生培养;
3.参与学科规划、国际交流、重大平台建设及社会服务工作;
4.主持本学科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开展本学科领域的研究。
5.参与学院建设、学科建设与管理服务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45 周岁及以下(1981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2.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高校、科研院所或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工作累计不少于 5 年(含博士后经历);
3. 具备中英文文学写作与学术报告能力,能运用一门外语进行专业教学和学术交流;
4. 具备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能力和经验;
5. 具有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经验的优先(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
6. 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领域高水平期刊(如 JCR 一区或学科顶级期刊)发表系列研究论文的优先。
7.本岗位接受在站博士后人员报名,报名人员须于2026年5月31日前达到培养单位出站条件。
招聘人员范围: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学生集体户)的社会人员。
2.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且可于2026年5月31日前达到培养单位出站要求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报名接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岗位。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工作技能。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素养;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学习能力、适应能力。团队合作精神佳,责任意识强。具备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文字材料撰写能力及工作执行力。
5.身心健康,具备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学籍以及受过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仍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