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类型
1.领军人才(A类)
在国内外具有很高的学术影响力和学术声誉,已取得了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掌握了关键性核心技术或解决过重大工程技术难题,来校工作后能结合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实际需要,正确把握学科专业前沿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组建高水平教学科研创新团队,面向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技前沿,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及关键领域攻关,实现学科专业建设的重大突破,并取得重大标志性创新成果的拔尖人才。
2.学科带头人(B类)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和学术声誉,已取得了重要理论创新成果、掌握了关键性技术或解决过重要工程技术难题,来校工作后能结合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实际需要,正确把握学科专业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沿性、创新性的构想建议;能组建高水平教学科研创新团队,面向国家和区域重点战略需求,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开展创新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或关键性技术攻关,实现学科专业建设的重要突破,并取得重要标志性创新成果的中青年人才。
3.青年博士(C类)
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符合学校学科建设需求,有独立科学研究能力和稳定研究方向,学术思想活跃,在团队攻关中能起到关键作用,具有良好的教育经历、较好的教学科研基础和良好的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或近三年业绩成果特别突出的,可放宽至45周岁。
人才政策:
1.A类、B类人才政策
学校全职引进的领军人才及学科带头人实行年薪制,具体政策和标准一人一议;柔性引进的人才实行协议薪酬制,具体标准根据在校工作时间、工作任务等确定,一人一议。
2.C类人才政策
学校为拟引进的青年博士办理入职备案,并为符合条件的博士提供最高80万元的安家费、最高4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和周转房(或租房补贴)等优惠政策,具体待遇参照校内相关规定执行。
青檀人才工程政策:
新入职博士(非年薪制)入职三年内可使用入职前教学科研成果申报枣庄学院青檀人才工程。入选后,可享受岗位津贴5-20万元。
家属安置政策
学校全职引进的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博士,其家属符合枣庄市人才优惠政策的,可对等安置至枣庄市工作;不符合枣庄市人才优惠政策的,家属安置工作一人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