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名称:皮肤科博士后
招收类型:
1.全额资助地方博士后:面向地方应届毕业博士或取得博士学位的无劳动关系社会流动人才2.部分资助地方博士后:面向地方已就业的优秀博士毕业生
3.军队人员博士后:面向已取得博士学位的军队在职干部和文职人员
4.临床型博士后:面向参加本中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博士毕业生
招聘人数:若干名
工作地点:陆军军医大学陆军特色医学中心(大坪医院)皮肤科
合作导师及研究方向:
本岗位依托陆军军医大学大坪医院皮肤科优势学科平台,科室在痤疮、皮肤创伤愈合、激光光动力治疗、面部损容性疾病诊治等领域形成特色优势,拥有一支由资深专家组成的科研团队,合作导师以皮肤科主任雷霞教授为核心,雷霞教授为留美博士后、博士生导师,从事皮肤科临床及研究20余年,为重庆市高校皮肤组织工程研究中心主任,为第四批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主要专注于皮肤创面愈合、感染性皮肤病和激光光动力治疗等方面的研究,参与国家863课题2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5项和多项省部级课题,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和统计源文章100余篇;参编国家级规化教材5部,专著多部,任多个中外杂志的编辑和审稿人,获国家专利10余项(授权)、军队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项、重庆市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陆军军医大学临床新业务新技术5项。团队配备流式细胞仪、HPLC-MS、荧光显微镜、小动物成像系统等先进实验设备,依托陆军军医大学8个博士后流动站及高水平科研平台,为研究工作提供坚实支撑。
岗位职责:
1.科研项目开展:在合作导师指导下,独立或参与前沿科研项目,负责课题设计、实验方案制定、实验操作实施、数据采集与分析,确保研究工作有序推进。
2.学术成果产出:围绕研究方向撰写高质量SCI学术论文,力争发表中科院二区及以上期刊论文;参与专利申请、技术成果转化相关工作。
3.项目申报与管理:协助合作导师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部级科研项目等,负责项目申报材料撰写、进度跟踪及结题报告编制。
4.团队协作与指导:参与实验室日常管理,协助指导硕士、博士研究生开展实验工作,参与跨学科团队合作,推动科研项目协同进展。
5.学术交流与提升:积极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分享研究成果,跟踪领域内最新研究动态,提升自身学术影响力。
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2.年龄35周岁(含)以下,获得博士学位3年(含)以内。申请进入临床医学流动站或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放宽获得博士学位时间限制。
3.临床型博士后需通过本院住培招录考核,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4.申请人必须全脱产入站,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其中临床型博士后住培结束后全脱产入站。
专业与能力要求:
1.专业背景:具有皮肤病与性病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免疫学、药学等相关专业背景,有皮肤科科研或临床相关经历者优先。
2.科研能力: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实验操作技能,熟练掌握流式细胞术、Western Blot、PCR、细胞培养、数据分析等常用实验技术;有生信分析、临床样本处理等优先。
3.招收要求: 近5年,以第一作者在SCI收录期刊中科院2区及以上发表论著≥1篇,或者IF≥3.0发表论著≥2篇
4.语言能力:具备良好的中英文书面及口头沟通能力,能够独立撰写英文论文、项目申请书及进行学术汇报。
5.其他: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参与经历、专利申请经验者优先;临床型博士需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优先。
待遇保障:
1.薪酬待遇:全额资助地方博士后(含地方临床型博士后),按每年每人35.52-80.4万元确定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入站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费3-15万元。
2.科研启动金:所有类型博士后入站后,由专家评定后一次性给予科研启动金10万-50万元不等。
3.住房保障:在站期间提供博士后公寓(家具家电齐全,拎包入住)或发放租房补助(2124元/月)。
4.科研奖励:根据发表论文和获批课题,可享受最高204万元科研绩效奖励。在站期间如获批各类博士后资助项目,除享受基本年薪、课题绩效奖励外,叠加享受上级部门项目资助经费,其中入选国家和重庆市"博新计划"者将获得60万元资助(40万元为日常资助发放到个人,随政策调整),获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军队按照1:1匹配经费。
5.出站留用:全额资助地方博士后合同期满后,A+类和A类出站博士后,以及达到A类出站标准的B类和C类出站博士后,直接续聘为职员,其他博士后在站期间表现优异的,出站后优先留院工作并纳入人才库重点扶持,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特招入伍或者直接引进为军队文职人员。对科研成果实现重要突破的军人博士后,可通过博士后工作管理链路逐级上报,纳入全军选调交流计划优先选调到中心。
6.其他待遇:地方博士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本人落户,子女入学入托与单位相同资历现役干部同等对待。军队人员在站期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每年提供免费员工体检1次。在站期间可正常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博士后期满出站可优先认定副高级职称。